第四章 亲王袞服盛世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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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沈珍珠压低声音,“不过当时场面混乱,妾也未看得真切。殿下为何突然问起?” 李豫摇摇头,没有回答。记忆中,歷史上李豫与这位叔父並无太多交集。但“坠马”这件事本身太过蹊蹺——一个自幼骑射的精锐亲王,怎会在平坦的皇家苑囿里失足落马? 除非,那马当时受了什么刺激。或者,有人不想让他出席那日的重阳宫宴;一时也理不出什么思绪。 马厩在王府西侧,穿过两道月亮门便到。清晨的雾气还未散尽,草料和牲畜的气味混在湿润的空气里。那匹枣红色的骏马单独关在一间宽敞的隔间,右前腿裹著厚厚的麻布,正低头嚼著槽里的精料。 见李豫走近,马儿抬起头,打了个响鼻。 李豫走近细看。这是一匹典型的河西马,肩高超过一米五,肌肉线条流畅,即便受伤了眼神依旧锐利。他伸手摸了摸马颈,马儿温顺地蹭了蹭他的掌心。 在触碰马颈的瞬间,一股不属於李预的记忆涌上心头——去年秋天在陇右草原,这匹马还是刚驯服的生马,原主李豫花了半个月时间与它磨合,最终在围猎中一骑绝尘,射中了全场最大的鹿。马儿奔跑时的风声、箭矢离弦的震动、猎物倒地的闷响……这些感官记忆如此鲜活,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这就是原主李豫的生活。骑马、射猎、读书、参政。一个標准的大唐亲王模板。如果没有安史之乱,他或许会按部就班地等著父亲即位,然后被封为太子,最终成为皇帝。一条清晰可见却缺乏惊喜的人生轨跡。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它叫什么名字?” “追电。”沈珍珠轻声道,“是去岁陇右进贡的三十匹良驹之一,圣人赐给殿下的。” 李豫的手顿了顿。 陇右马。安禄山兼任的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其中河东就挨著陇右。而这些年,朝廷的好马大多优先供给安禄山的边军…… “兽医怎么说?”他问马夫。 “回殿下,腿骨断了,接是接上了,但以后跑不快了。”马夫跪地回答,“最多……只能拉车。” 李豫沉默片刻:“好生养著,別亏待它。” “诺。” 广平王府的晨雾带著长安城特有的烟火气,与马厩传来的草料味混合在一起。李豫站在追电面前,手掌感受著马颈温热的脉搏,思绪却已飘远。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敦煌文献中读到“天宝十四载”这个年份时的心情。那时他还是李预,一个在图书馆啃冷馒头的研究生,对著泛黄的捲轴想像那个时代的风云变幻。谁能想到,有一天他会成为这段歷史的一部分,不,是中心——如果玉圭上的铭文属实。 “殿下?”沈珍珠轻声唤他,“该动身了。” 李豫收回手,转身时目光扫过马厩角落的阴影。那里似乎有个身影一闪而过,但他定睛再看时,只有几捆乾草堆在墙边。是错觉,还是真的有人在监视?李豫无法確定。但他知道,从今往后,他必须假定自己时刻处於监视之下。 “走吧。” 离开马厩时,沈珍珠轻声问:“殿下可是想到了什么?” “想到马,也想到人。”李豫望著渐亮的天色,“珍珠,你说一匹战马断了腿,就再无用处。那一个人要是『断了腿』,在这长安城里会是什么下场?” 沈珍珠怔了怔,没回答。 因为她知道答案。 在这座繁华帝都,每天都有失势的人悄无声息地消失。昨天还是高官显贵,今天就可能沦为阶下囚;上午还门庭若市,下午就可能门可罗雀。长安是一座巨大的名利场,也是一座残酷的角斗场。而安史之乱一旦爆发,这场角斗將升级为赤裸裸的屠杀。 李豫握紧了袖中的手。他必须在这场屠杀开始前,给自己、给身边的人找到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