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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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

    刺客答非所问:“最后一次机会。”

    “我悟…领悟到了,放下尊严和…可笑的自尊。”文公瑜撕心裂肺地爆吼道:“就像那两百军人一样,被人击败了却要爬起来,尊严和自尊,只有强者才能够拥有。蝼蚁,就要趴在地上被人践踏,要想改变自己的不被人嘲讽,不被人瞧不起,就要学着所有蝼蚁一样,放弃尊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噗通…”

    话音落下,文公瑜的最后一丝力气也是用尽,轰然倒地,彻底晕死过去。

    刺客凝视着那道身影,嘴角微微动了动:“放弃尊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难!”

    随后,刺客便是如同拧着小鸡一样,将文公瑜抗在肩头,头也不回,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文公瑜跪了足足四天四夜的地方,步伐坚定,神色冷漠依旧,就像一个天神勇士,正在做着一件决定命运的事情。

    画面,就此定格。

    “……”

    紫邬居。

    一处严密的房间中,体香肆意。

    穿着若隐若现睡衣的夏千沫何等销魂,不过此时步枫倒没有上下其手,而是任由夏千沫在他受伤的头顶一个劲儿的捣腾,嘴角勾勒着淡淡笑容道:“沫沫,你是说刺客将人文公瑜那孩子带走了?”

    “没错呀!”夏千沫涂抹着药膏,动作轻缓无比,生怕令得步枫生疼,颦眉微皱:“但是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刺客这么做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很简单。”步枫说道:“刺客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想让文公瑜懂得,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骨气和尊严这种东西固然重要,但是对于生命来说,如果死亡的话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之所以将战斗的地点挑选在校场,令得特训营的那群家伙心服口服,倒不是想逞能耍威风,而是想通过这件事情告诉他,学会气度这种东西。”

    “公瑜那孩子,和当时年少轻狂的我何等相似?只有十五六岁的我,在蜀南港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也是从那个时候街坊邻居都认识我,当然不是像现在这样喜欢,而是深恶痛疾,就像很多大人厌恶公瑜一样。”

    将步枫伤口重新抱扎好的夏千沫,躺下娇躯,好奇地问道:“但是枫哥哥现在很受街坊邻居的喜爱啊,这中间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没错。”步枫调整了一下姿态,将夏千沫抱在怀中,深邃的目光仿若回到了过去,叹道:“那个时候,我和公瑜那孩子一样,总觉得老子就是天下第一,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情难得到我。加上我无依无靠,心

    性顽劣,一个人吃够全家管饱,所以显得比他更加无法无天,最后我便做出一个决定,要闯荡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正好当时有一个混子哥们儿的叔父要偷渡到非洲,所以我就去求那人将我带上,那人倒也爽快,知道我很能打。说出来你不相信,偷渡所承受的风险无疑像是在阎罗殿走上一遭,在途中的时候,我们乘坐的船先后遭到数十次抢劫以及各国海军的追赶。正值钱尽粮绝,已经熬不下去的时候,更大的厄运发生,海啸袭击,我们所乘坐的船根本就抵御不了那等风暴,爆碎在海里。”

    “啊?”夏千沫揪心道:“那样的情况下,要存活下来的几率很低呀,枫哥哥你当时为了活命,一定拼命的挣扎了很久吧?”

    “是啊!”步枫道:“幸得我身手还算不错,在船解体的时候,牢牢抓住甲板上的一块木板,足足在海里飘了一个月,当时就只有唯一的一点食物和淡水,总之过程有点扯淡,就不说了。反正后来天无绝人之路,我莫名其妙的就漂到海岸线,被一户渔民所救。”

    “但是我实在太低估非洲大陆上的野蛮,我才在那个语言不同的村落恢复了一些伤势,便是遭到一伙雇佣兵的袭击,整个村子除了我逃出去以外,全部死亡。”

    “随后流浪的日子,便是三天两头遭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