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血战长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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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曹丕一拳重重敲在帅案上。 “这个孙权,简直是根搅……” 他突然想起了宋江的那套理论,于是赶紧改口说:“简直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 刘备的神情则比曹丕淡定得多。 “孙权是这样的。向来见利而忘义,稍遇困难便退缩。” “哼,明天他若还是敢这样,我定先杀他!” 曹丕一脸蛮横,仿佛普天之下无人能及他。 …… 宋江点视人马。 今日一战,虽大获全胜。但他也损失不小。折了好几员将佐。 让他吃苦头最多的,还是那个他爱而不得的赵云。 事实上,在整场战役当中,三国联军中唯一没有陷入逆风,甚至还有反打趋势的就是赵云部。 固然,梁山这种自杀式的进攻足以让一般人胆战心惊。 但谁让赵云不是一般的呢! 连八十三万曹军都被他一路火花带闪电地突破了。这种小场面,对他来说能算得了什么? 战斗中,赵云先挑焦挺,再斩前来寻衅的李云。 李云,这个曾做过沂水都头的角色,自从上梁山后就鲜有画面,座次也不高,连边角料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可有可无的小透明角色。 要是说把他放在某位武姓都头面前一比,那只能说是:都头之间,亦有差距。 说心里话,宋江对这个李云还蛮有好感的。 从他的身上,他能看到自己,或是绝大多数人的一生。 挑战赵云,多么伟大而又荒谬的举动啊。 或许他的举动看起来很可笑但这已经是他潦草一生的最高光时刻。 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站在对岸。大部分都沉溺于通往对岸的过程当中。 甚至有些人刚一下水就溺亡了…… 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有人明知道抵达不了对岸,但仍拼尽全力,继续向前游行。直到筋疲力尽,慢慢被滔天的洪流所吞噬。而有的人则在发现难以逾越后,便主动放弃,任凭洪波肆虐,随波逐流。 有区别,但又似乎没什么区别。 但如果要是让宋江选的话。那他一定会选择前者。 就像今天的李云,明知道自己不是赵云的对手,但却昂然慷慨向他发起挑战。 人世间最大的浪漫,就是勇敢向森然的宿命发出无畏的怒吼、攻击。 然后一回合被ko在地。 但当你向命运发起挑战的那一刻,已然没有了输家。 (李云:谢谢你把我一回合被人干了的事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 宋江叹息一声,心里觉得同样是云字辈的李云之所以打不过赵云,其实和他的名字也有一定关系。 但凡他父母在给他取名字的时候,在云的后面加上个龙字的话。 别说是赵云了。 给他五千人,他他妈敢去打晋阳(太原)! …… 赵云杀了李云后,带队向腹地突破。 但由于整体形势不佳,他就算有滔天之勇,也难以改变大势。 三国联军还是不可抑制的溃败、流窜。 正在赵云还在试图以一身之勇挽救败局的时候,突然看见一白一红,各自手握戟把的人向远处 刘备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