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热烈的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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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了。”

    李昂站在镇长大厅外面,意气风发地喊道。

    之所以这么高兴,是因为他在山姆大叔裁缝铺定製的皮大衣,在最关键的时刻完工了。

    这件皮大衣是他按照记忆里终结者的造型仿製的。

    为什么选择这个造型,因为他拥有和施瓦辛格一样伟岸的身材,以及亨利卡维尔一般的顏值。

    那比36f还要硕大的胸肌,足以撑起这件皮大衣所需要的所有强壮感。

    那仿佛古希腊太阳神鵰刻般英俊的脸庞,足以在这份强壮的背后烙下天神下凡四个字。

    当李昂將终结者同款黑皮大衣披到身上,他觉得自己也仿佛变成了那个终结万物的冷酷杀手。

    不光终结別人的生命,同时也终结一切少女的芳心。

    李昂不会自卖自夸地说自己有多帅,但他知道这是事实。

    因为一路走来,他所遇到的所有平民,都用感慨的语气衝著他喊道:“镇长大人,您也太帅了吧!”

    就冲这句话,李昂觉得自己捨命去拯救他们没有救错!

    但是这个世上,总是有人喜欢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

    就像给一个孩子过百岁宴,有人说这孩子將来肯定能赚大钱,有人说这孩子將来肯定能当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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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有的蠢货衝著人父母张口一句,这孩子將来肯定会死。

    谁都知道这是一句实话,但在这种场合说出来,你就看孩子父母抽不抽你就完了。

    不巧的是,李昂身边就有这样扫兴的人。

    “大夏天穿这么厚,你不怕被热成猪头啊老大?”

    格里菲斯隨口就是一句让李昂笑容瞬间消失的吐槽。

    我说我杀人不眨眼,你问我眼睛干不干。

    我现在在耍帅,你要问我热不热。

    我热烈的豪斯!

    “格里菲斯,你在学校肯定很不受人待见吧?”

    李昂深深地嘆了口气,將牛仔帽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老大你怎么知道?”格里菲斯一脸惊讶,“我在学校確实没什么朋友,明明我平时挺健谈的啊,结果都没什么人愿意跟我说话!”

    这其实是多年来一直困扰格里菲斯的一大谜团。

    明明他在魔法修炼上天赋出眾,长相也绝对称得上是英俊。

    但在学校,就是不受老师的喜欢,也几乎没什么朋友。

    家里人討厌自己,格里菲斯倒也能够理解。

    可这些和自己没有什么利益衝突的同学老师,格里菲斯一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也对自己不爽。

    “你的问题就是太健谈了,多跟我学学说话的艺术,否则以后討厌你的人自会越来越多。”

    李昂拍了拍格里菲斯的肩膀,隨后翻身上马。

    与此同时,芙蕾莎跟赫弥雅也都骑著马靠了过来。

    凯恩原本也吵著想去的,但李昂觉得今晚多半是要跟塞斯科打起来的。

    或许凯恩未来的成就会比在座的所有人都要高,但他现在只是一个刚刚入门的魔法师学徒。

    让自己去和塞斯科打生打死,只会拖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