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暴利与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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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流出的血带著一股腥臭味,显然是已经开始化脓感染了。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旦发作,十个人里能活下来两个就算命大。

    “这……这伤口太深,且染了秽气。”孙掌柜眉头紧锁,手里拿著金疮药,却迟迟不敢下手,“必须先清创,把腐肉剜掉,再用烈酒清洗,最后敷药。但这人已经高热昏迷,这一刀下去,怕是挺不过去啊。”

    “那怎么办?总不能看著老赵死吧!”络腮鬍都头急得直拍大腿,“孙掌柜,你可是神医,你想想办法啊!只要能救活,我把这身皮扒了给你当鞋垫都行!”

    孙掌柜嘆了口气:“不是老夫不救,是清洗伤口的酒,劲儿不够。寻常黄酒,洗不净这入骨的秽气。除非……”

    他猛地停住,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手里还紧紧攥著的那个粗瓷瓶上。

    那股辛辣刺鼻的味道,再次钻入鼻孔。

    “那个……少爷说了,这水,专治刀伤溃烂。”角落里,老黄弱弱地插了一句嘴。

    眾人的目光瞬间集中在老黄身上,或者说,集中在他指著的那个小瓶子上。

    孙掌柜眼神变幻了几下,牙一咬,心一横:“死马当活马医吧!都头,按住他!老夫要试药!”

    “试!只要有一口气,就得试!”

    几个公差七手八脚地按住了床上的伤者。孙掌柜深吸一口气,拿起那瓶“神水”,对著那发黑的伤口,倾倒下去。

    清澈的液体接触到翻卷血肉的一瞬间。

    “啊!!!”

    原本已经昏迷的伤者,竟然猛地瞪大双眼,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身体像是触电一般剧烈弹起,险些把按著他的三个壮汉都掀翻在地。

    “按住!別让他动!”孙掌柜大吼,手却没停。

    奇蹟发生了。

    隨著那股刺鼻的味道瀰漫开来,伤口处的脓血仿佛被沸水浇过一般,迅速被冲刷乾净。更神奇的是,原本还在不断渗出的鲜血,在酒精强烈的作用下,竟然慢慢止住了势头。伤口周围那原本发黑的死肉,也呈现出一种被清洗过后的惨白。

    虽然看著嚇人,但作为行家的孙掌柜知道,这伤口,算是洗了!

    他不再犹豫,飞快地撒上最好的金疮药,熟练地包扎。

    那伤者惨叫过那一阵后,满头大汗地虚脱了过去,但原本急促得像拉风箱一样的呼吸,竟然平稳了不少。

    “神了……”孙掌柜看著手里空了一半的瓷瓶,喃喃自语。

    行医三十年,他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洗创之物。这哪里是水,这分明就是刮骨的钢刀,却也是救命的仙露!

    “活了?老赵活了?”络腮鬍都头抹了一把汗,看著呼吸平稳下来的兄弟,喜极而泣,转身一把抓住孙掌柜的手,“神医!真是神医啊!”

    孙掌柜尷尬地咳嗽了一声,把手抽出来,指了指角落里已经被嚇傻的老黄:“要谢別谢我,谢这位老哥……带来的神水。”

    ……

    半个时辰后。

    老黄走出回春堂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沉甸甸的银锭子。不是一两,而是整整十两!

    那是孙掌柜把剩下的半瓶神水视若珍宝地收起来后,二话不说塞给他的定金。並且千叮嚀万嘱咐,以后有多少要多少,价格好商量。

    “十两……”老黄咽了口唾沫。他做了一辈子工,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他回头看了一眼回春堂的招牌,脑海里全是刚才孙掌柜那恭敬得有些諂媚的笑脸,以及那个平日里威风凛凛的都头对他千恩万谢的样子。

    “少爷……真乃神人也。”老黄喃喃自语,脚下的步伐不由得轻快了起来,甚至想哼两句不知名的小调。

    ……

    凌家庄,偏院。

    凌恆正在教青衣研墨。

    “磨墨要重按轻推,心要静。”凌恆握著青衣有些冻疮的小手,耐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