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归於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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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的时候有多解气,后续处理的时候就有多麻烦。

    陈珂的气是消了,但这么多尸体怎么办?

    杀人容易埋尸难。

    尤其是他们只有十几个人的情况下,就算加上特意留下照看临时牧场的牧民,人数也不过数十。

    而且,还得分心派人专门盯著这些牧民,適当引导,以免放任他们情绪过激,从而做出一些让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陈珂也想过让这些尸体“自生自灭”暴尸荒野,但又生怕惹出瘟疫。

    他自己有天生神力自然是不怕这些东西的,就算是吃了几百斤砒霜照样活蹦乱跳屁事没有。

    可属下这些人依旧是血肉之躯,虽然说人均赵子龙,但赵子龙同样会受伤,会挨刀,也有可能会死掉。

    除此之外,还有最大的麻烦。

    “嗷呜~”

    听著耳旁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声响,陈珂微微抬起头望了一眼。

    视野所及的草原荒野里,一些黄的、绿的、甚至冒著琥珀色光芒的光点,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锐利、明亮。

    什么玩意?

    狼!

    狼的嗅觉强於常人,可以嗅到2至5公里外的血腥味儿,极端条件下可能会更远。

    眼下只是一天一夜,就已经有不止一支狼群游荡在狼毫山附近了,这些游荡的猎食者,甚至引得临时牧场的牛羊等牲畜一度躁动不安。

    若是任由事態发展下去,说不定几百里之外的狼群同样会被吸引到这里来。

    原因很简单。

    昨夜追杀那些毫民和走私商的时候,许多傢伙亡命狂奔,甚至有人跑出了狼毫山的范围,其中跑的最远的一个人是一位宗勛卫的头领。

    这傢伙不仅武功高强,还很能跑,一路累死了两匹马,狂奔了三百余里的距离。

    项春为了追逐他同样吃了不少苦头,差一点就碰到定北关设立在战略缓衝区巡逻的斥候队了,最终终於在北定关二百余里的区域,才將这位十分能跑的宗勛卫杀死在缓衝区外。

    这个例子大概就可以看出,如今若是以狼毫山为原点,半径四百里的范围內,大概散落著数量相当可观的尸体。

    这就像在引诱猎物一样,狼群在一个区域內闻到了血腥气,吃完了这具吃那具,隨后渐渐发现,越往狼毫山的方向血腥气味愈加浓厚。

    好傢伙,若真的这样持续下去而不管,半个月后狼毫山变成真正的“狼毫山”陈珂都毫不意外。

    尤其是,一些吃了人肉的灰狼,习惯了血肉的滋味后,眼睛透漏出对人类进行猎杀的渴望几乎让人不寒而慄。

    就像如今的狼毫山,外边临时牧场上羊群那么多,可这些游荡的狼竟然在陈珂营地外边不断游弋著。

    它们想干什么?

    吃了死的,如今更是想要吃个活得?

    反了!反了!

    不去吃羊,而是盯著活人不放?

    陈珂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將狼的嘴给“养”叼了。

    至於掩埋尸体,四百里的范围,难以计数的尸体,就算是把项春他们当牲口用也干不完!

    思来想去,没办法,之前的命令是陈珂自己下的,眼下他只能自己亲自出手善后。

    况且,整个天下也只有他有能力在短时间內处理好这个棘手的问题。

    天生神力也没想到有一天,它第一次大显身手的场景,竟然是用来埋尸。

    ……

    荒芜的旷野上,一名裸男在草地上高速奔跑著。

    也就是古代没有高速测速器,否则,绝对能测出那裸男的奔跑速度,已经超过了每小时300公里。

    如此之高的机动性,嗯,大概解释了他为什么是个裸男。

    比野狼更出色的嗅觉赋予了他精確的寻尸定位功能,恐怖的力量加上黑乎乎犹如狼牙棒的事物,能轻而易举的挖开泥土,並且將尸体埋入深土层。

    路上碰到的狼群更是倒了大霉,因为只是简单的交错碰撞,还在荒野中懵逼的狼群便爆成了一团血雾。

    喂,撞死狼了?

    可惜草原上没人管。

    就这样,到了第三天,狼毫山方圆数百里散落的尸身,才算是重新归於净土。

    某个裸男也重新换上了袍服,屹立於狼毫山的五翅峰上。

    ……

    “一直盯著我干什么?”

    陈珂看了一眼项冬,后者穿著青袍,双手叠加在纤细的腰肢前,努力装出一副无辜单纯的模样。

    可红到耳根子的水嫩皮肤暴漏了她內心的真实想法。

    “主公,我、我没盯著您看。”

    “呵。”

    陈珂冷笑一声,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