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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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追上並顺利爬上去。 就在他筋疲力尽瘫软在火车轨道旁时,让他头皮发麻的事情发生了。 黑夜里,探出一双双好奇的眼睛。 那是乡村达利特人的眼睛。 嘴里嘰里咕嚕地说著他听不懂的某种俚语,不怀好意地向他靠近、靠近、再靠近……一夜菊花残,身体被填满。 当他再度悠悠转醒的时候,已经被人像捆猪仔一样光溜溜地扔在群手持枪械却衣著破烂的士兵面前。 好消息是被捆起来的人不止他一个。 “我是警督!” “我是剎帝利!” “我给你们很多很多钱,放了我!” “我要见將军!” 看到士兵的模样,罗易奇·巴尼亚差不多明白自己的处境——被人卖给山村军阀了! 如果不抓紧时间逃离这里,接下来肯定是送到某个黑矿山压榨到死。 他发挥出自己所有的语言天赋拼命挣扎。 不知道是有人听懂了他的呼喊,又或是纯粹用噪音炸出了boss。 总之,眼前出现了双皮鞋。 其他光著脚丫子的穷酸士兵听不懂他说什么,这双皮鞋的主人总该懂英语吧? 罗易奇·巴尼亚急忙挣扎求饶:“尊敬的將军阁下,我是来自孟买的警督,我有很多钱,可以买赎回我自己。” “真的,我说的是真的!” “给你十万美元,可以买很多很多旷工,比我更加强壮的旷工……” 然並卵。 皮鞋只是狠狠踩在他的脸颊上,皮鞋的主人只是嘰里咕嚕地说了句他听不懂的话,罗易奇·巴尼亚在剧痛中再次昏死过去。 …… 出发! 去孟买! 购物休整两天,罗奇確定自己继续在印度这片玄幻的环境里混下去迟早会疯,所以做出了最英明的决定——回国! 以国际投资商的身份回去! 隨便创办个什么企业,不求赚钱,仅凭剩余的几十万美元,就能滋润地过一辈子普通人的生活。 想要完美的转变身份就得冒险去孟买,藉助警督的身份创办公司和全新的身份信息。 穿越印度只有短短的十一天。 这十一天经歷的事情却远比他看过的网文故事还踏马精彩,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印度的事实:这就是传说中吃人的社会呀! 想想国內还有帮人在鼓吹“乡绅”文明之类的屁话,他琢磨著有机会把这帮傻x弄到印度来,过几天达利特人的生活。 到时候你们还念叨“文明”的乡绅吗? 哦,估计用不了几天。 一天就噶! 自己不適应这种吃人的社会环境,稍不注意就会被端上餐桌,成为別人嘴里的一道菜餚。 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家过普通人的生活。 可惜,当时没考虑这么多,只是想著过一天爽一天,买车的时候居然花了十一万美元选了奔驰e300l型。 买的时候挺爽。 车会替主人开口说话,上路后没有遇到任何麻烦,所到之处都是恭维声和諂媚的笑容。 现在决定要回国的时候觉得肉疼了。 能卖钱就卖钱吧……藉助警督身份强行卖给孟买的某个黑老大,狠狠敲笔钱再走。 ps:求收藏!求追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