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只是有点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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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但或许是生存的本能,我相信平时练枪法也起了作用,於是就发生这些无法想像的事……”

    “放轻鬆,孩子。”俾斯麦抚摸著威廉的黑髮给予安慰,全然不顾血跡沾上他的军服:

    “你做得很好,他们罪有应得,你不必因此心生愧疚。”

    “你很勇敢,关键时候没有辱没家族的荣誉。”

    “另外,我认为学校至少应该为此负一部分责任,他们的管理太鬆懈了!”

    管家和十几个僕人紧张的候在周围,目光满是怜悯。

    少爷一定是被嚇坏了,可怜的孩子,他才15岁就经歷这种生死考验。

    负责製作糕点的梅莉莎大妈甚至流下泪水。

    “该死的绑匪。”她小声咒骂:“他们怎么能对一个孩子下手,他们应该被送上绞架!”

    赫伯特没说话,只静静的看著这一切,眼神偶尔瞟向一脸自豪的俾斯麦。

    马蹄声由远及近,布赫尔从马车上跳下来匆匆进门,隔著几米轻声对俾斯麦叫了声:“首相阁下。”

    俾斯麦会意点点头,扭头安慰威廉:“我还有些事要去处理。不用担心,类似的事不会再发生了,我会派人保护你。”

    接著又对僕人下令:“少爷需要安静,忙你的自己的事。”

    等所有人都散去后,赫伯特坐在威廉旁,后者依旧裹在毯子里对著火焰发愣,似乎在用火焰的温度驱赶心中的阴霾。

    “別装了,威廉。”赫伯特说:“只有我们了。”

    威廉“唉”了一声放鬆下来,抱怨:“你不知道这有多辛苦!”

    赫伯特微微一笑,他理解威廉的做法。

    如果他表现得很坦然就不是一个15岁的孩子应有的状態,人们会惊呼:

    上帝,原来威廉的天赋是杀人。

    俾斯麦的两个儿子都是天才:长子是过目不忘的外交官,次子能空手杀死5名绑匪,而且很轻鬆……

    这显然与他们隱藏实力的初衷相悖,於是俾斯麦“功高震主”的进度会因此加快。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威廉扭头望向赫伯特。

    赫伯特一摊手,从茶几上取过一块苹果边咬边说:

    “没人能仅凭『生存本能』和运气杀死一个50米外的猎兵精锐。”

    “你或许不知道他叫洛塔尔。”

    “当然也不会知道他曾在『三年战爭』中至少杀死了37名丹麦人。”

    (註:猎兵类似现代侦察兵、狙击手,与主力线列步兵的区別在於猎兵携带更精准的线膛枪自由活动击杀敌人。三年战爭指第一次什勒斯维希战爭,因为它发生在1848年至1851年间因此被称作“三年战爭”,最终丹麦险胜,这被普鲁士视作耻辱)

    威廉想起了那个守门的“老兵”,“哦”了一声:“他的確有点棘手。”

    赫伯特被气笑了,他斜靠在沙发上低头看向威廉:“他在战场上是个英雄,威廉,丹麦人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害怕得发抖。现在却死在你手里,而你仅仅只是觉得他有点棘手?”

    “否则呢?”威廉缓缓站起身甩掉身上的毯子:“我死在他枪下你才满意吗?”

    “不。”赫伯特轻轻摇头:“我觉得我们至少应该散布一些有关他的『谣言』,比如他旧伤未愈,又或者纵情声色,否则你根本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