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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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意识都有些恍惚时,王安忆又如约而至。

    她没有多话,径直拿起最后一部分手稿,读了起来。

    当她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稿纸时,眼眶竟有些微微泛红。

    “写完了……真好。”她轻声感慨,仿佛也完成了一件大事。

    她看著几乎虚脱的陆泽,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这个復旦的研究生明天是不是该开学报到了?”

    陆泽猛地一愣,脑子里那根关於现实的弦才终於被拨动。

    他茫然地眨了眨眼:“报到?哦……对,好像是九月五號。”

    他完全沉浸在三十年代的上海,几乎把八十年代的自己给忘了。

    王安忆看著他这副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啊,真是写痴了。赶紧收拾一下吧,明天你就是復旦的研究生了。

    这部《锦灰》,也该去见见它的读者了。”

    九月五日的清晨,天刚蒙蒙亮,陆泽就醒了。

    他並非被闹钟吵醒,而是被一种奇特的生理节律唤醒。

    过去一个多月,他几乎每天都在这个时间点自然醒来,按惯例锻炼半个小时后就投入到疯狂的写作中。

    但今天,当他睁开眼,首先感受到的不是文思泉涌的衝动,而是一身仿佛被拆散重组般的酸痛与疲惫。

    创作的激情退潮后,身体的透支感才后知后觉地涌了上来。

    他缓缓坐起身,目光落在书桌上。那一大摞稿纸,用结实的棉线分成了四沓,整整齐齐地码放著,像四块厚重的方砖。

    二十五万三千,。八百四十五页稿纸。这就是他整个夏天的全部。

    王安忆昨晚的提醒,如同暮鼓晨钟,將他从1931年的风云变幻中猛地拽回了现实。今天,是復旦研究生报到的日子。

    他的人生,即將翻开新的一页。但在那之前,他必须先为这个夏天画上一个完美的句號。

    陆泽找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足够结实的帆布挎包,將四沓沉甸甸的稿纸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

    挎包的背带勒在肩膀上,分量十足,那是一种令人安心的重量。

    这是他写给这个时代,也是写给自己的一份答卷。

    上午八点,陆泽的身影出现在了巨鹿路。他没有直接去邯郸路,而是选择先来这里。

    编辑部里一如既往地忙碌著。李小琳眼尖,第一个发现了他,立刻笑著迎了上来:“陆泽!我还以为你今天一准扎在復旦出不来了呢!怎么有空过来?”

    “小琳姐,我正要去报到。”陆泽笑了笑,將肩上的帆布挎包郑重地放在李小琳的办公桌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我是来交稿的。”

    “交稿?”李小琳愣了一下,隨即目光落在那鼓鼓囊囊的帆布包上,呼吸猛地一滯,“你……你別告诉我……”

    陆泽拉开挎包的拉链,露出了里面码放整齐的稿纸。

    “《锦灰》,初稿,二十五万三千字,写完了。”

    李小琳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她下意识地伸手探进包里,抱出一沓稿纸,那厚度和重量让她倒吸一口凉气。

    办公室里其他编辑的目光,也都被这边的动静吸引了过来。

    “我的天……这……这就写完了?”李小琳的声音都有些变调了,“这才两个月不到啊!二十五万字?”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作为一个资深编辑,她太清楚一部二十五万字的长篇意味著什么。

    许多成名作家,一两年也未必能磨出这样一部作品。

    而眼前的这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