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关於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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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防盗版和影视產业链各部门的利益分配等诸多事宜。 这笔钱,也是要製片方出的。 而如果是数字拷贝,花销就没那么大了,打包价15万元,电影数字硬碟由中影或华夏等发行机构邮寄给全国院线。 当然,眼下还有四成的传统电影院,胶片拷贝的钱也是要花的。 正在热映的《让子弹飞》,数字拷贝3200个,胶片拷贝也有500个。 光纤放映厅。 王常田脸上掛著和煦的笑容,“电影质量还可以,就是故事太黑暗了。不过…考虑到国內市场需要多元化,光纤可以发行。” 陈默不是生瓜蛋子,对方一撅屁股,他就知道拉什么屎, 这是要加价! 发行方主要负责线上线下宣传,对接下游院线,谈排片撕场次等业务。 如果製片方被卡审核,发行方也能出把子力气。 发行方类似製片方和院线的中介,自然不能白白出力。 正常情况下,发行费占电影可分帐票房的10%,上浮不高於15%,下限不低於5%。 主要看双方怎么谈。 “王总,我丑话说在前头,《白日焰火》的投资全花在製作费上了,光纤想发行,需要帮忙垫付宣发费和拷贝费用。” 陈默也没藏著掖著,且发行方帮忙垫付宣发费用,並非什么稀罕事儿。 赚钱的活儿,都有风险嘛。 王常田没吱声,手指轻敲桌板。 五分钟后。 “我要15%的发行费,拷贝的钱另算。” “不行!” 陈默果断拒绝。 2010年,电影总票房的分帐比例是院线57%,製作方43%。 此外,还需扣除硬性支出,5%的电影专资费,3.3%的固定税收。 假设《白日焰火》的总票房和原时空相同, 1亿元rmb。 那么电影可分帐票房为:【1亿-500万(专资费)-330万(税收)=9170万元】 製片方可分帐票房为:【9170万-9170万x57%=3943万】 按照王常田所说,15%的发行费为【3943万x15%=591万】 这里还没计算拷贝的钱。 那么。 陈默、车驍、杨联富三位出品人,还剩【3943万-591万=3352万元】 按照投资比例500万:500万:100万,可得分红为1523万:1523万:304万。 陈默忙活好几个月,只拿回两倍的回报,属实不能接受。 当然! 这里只计算票房收益,电影还有海外版权,国內影视版权,流媒体版权,dvd版权,各级衙门奖励政策等附加收益。 “王总,光纤的宣发渠道都是自己的,根本花不了多少钱,我的底线是8%,拷贝费用另算。” 陈默给出心理价位。 “陈导,我听说《白日焰火》要送去柏林参赛?要不,过段时间再说?” 王常田笑呵呵道。 “可以!” 陈默点头道。 王常田想再等等,万一《白日焰火》侥倖进入柏林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又侥倖得了个奖,宣传点就有了。 现在的观眾,很吃这套的。 不论如何光纤都不会吃亏,《白日焰火》得奖,光纤降低占比拿高票房收益。 若没得奖,那就拿高票房占比,反正宣传渠道都是自家的。 陈默也想再等等,手里的筹码越多自然越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