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西里斯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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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格沃茨的清晨,阳光透过高窗洒进格兰芬多塔楼,却驱不散西里斯脸上那种仿佛梦游般的恍惚神情。

    他坐在公共休息室一张靠近壁炉的扶手椅里,手里无意识地摩挲著一枚从麻瓜伦敦带回来的、印著金色大鸟图案的徽章,眼睛望著噼啪作响的炉火,但焦点显然在很远的地方。

    “西里斯?嘿!西里斯!”詹姆用力在他眼前挥了挥手,几乎要戳到他鼻子,“回魂了!你从昨天回来就这副德行,中邪了?还是被哪个斯莱特林下了恶咒?”

    西里斯猛地回过神,眨了眨眼,看向一脸担忧的詹姆,还有旁边同样好奇的莱姆斯、彼得,以及刚从男生宿舍下来的西弗勒斯和汤姆,后者正一脸嫌弃地试图把一本厚重的《高级魔药製作》从一只试图舔封面的蒲绒绒嘴里抢救出来。

    “我……”西里斯张了张嘴,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睛里爆发出一种詹姆斯从未见过的、近乎狂热的光芒,“我听到了!真正的声音!足以撼动灵魂、踢烂所有陈腐规矩的声音!”

    眾人:“???”

    “说人话。”西弗勒斯言简意賅,顺手用一个无声咒把那只过於热情的蒲绒绒定住。

    西里斯深吸一口气,手舞足蹈地开始讲述他上个霍格莫德日偷偷溜去伦敦的奇遇。

    他如何无意中闯进一家烟雾繚绕、灯光昏暗、掛著牌子的地下室,如何被里面传出的、震得墙壁都在嗡嗡作响的古怪音乐吸引,又如何认识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留著半长捲髮、穿著花哨衬衫和紧身裤、正抱著贝斯调试的麻瓜男孩——约翰·迪肯。

    “他说他们的乐队叫queen!皇后!酷不酷?一个全是男人的乐队叫皇后!”西里斯兴奋得脸都红了。

    “约翰是去年刚加入的贝斯手,他说他们正在准备第一张专辑,名字就叫《queen》!他邀请我听了他们排练的几首歌……梅林的鬍子啊!你们根本想像不到!”

    他试图模仿那音乐的节奏,用脚跺著地板,用手拍打椅背:“砰!砰!啪!就像这样!简单,有力,所有人的心跳都能跟著一起跳!还有一首,开头是钢琴,然后突然变成歌剧一样的大合唱,吉他和鼓点像暴风雨!约翰说那首歌叫《波西米亚狂想曲》,是他们的主唱弗雷迪写的,那傢伙是个天才!不,他们全是天才!”

    西里斯语无伦次,但眼中闪烁的光芒做不了假。

    他描述了乐队其他成员:

    主唱弗雷迪·墨丘利,一个留著醒目小鬍子、舞台表现力爆炸、能在钢琴前癲狂怒吼也能柔情蜜意的“疯子”;

    吉他手布赖恩·梅,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甚至有点书卷气(西里斯后来才知道这傢伙居然在帝国理工学院读天体物理!),但一拿起他那把据说用两百年壁炉架木头和摩托车零件自製而成的红色吉他,就能弹出撕裂天空般音色的怪才;

    鼓手罗杰·泰勒,身材高大,金髮飞扬,打鼓的时候像一头精力过剩的狮子,还能唱不可思议的高音。

    “他们的相处模式也绝了!”西里斯哈哈大笑,“弗雷迪会为了一个和声的细节跟布赖恩吵到面红耳赤,然后下一秒两人又勾肩搭背商量晚上去哪家新开的酒吧。罗杰总是抱怨弗雷迪写歌太复杂,说鼓手的手不是铁打的,但排练时比谁都投入。约翰话最少,总是默默调他的贝斯,但每次他开口提出修改意见,其他三人都会认真听——约翰说那首他们都很满意的《keep yourself alive》的贝斯线就是他编的!”

    西里斯还提到了许多让他瞠目结舌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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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队的標誌是弗雷迪根据四个人的星座设计的;布赖恩和他的父亲用一块有200年歷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