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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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人生地不熟,刚刚遭遇了家庭惨剧,慌不择路之下又落入了人贩子的手中。

    幸亏遇到了郑宝,郑宝既有武艺在身,人又机灵,发现不对劲,于是出手将欢欢救了出来。

    欢欢当时受到了强烈的刺激,用现在的话说可能是产生了应激障碍症状,对自己的来历出身都记不清楚了。郑宝只好将她带在身边,一起来到了叠溪长官司。

    当时郑宝凭着一份南京永宁书院崇院长的书信,在叠溪长官司当了一份差事,又了一点银子,在偏僻的所在买了一处房子,一住就是三年。

    欢欢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你要把我留下,自己离开?”

    郑宝默然,点了点头,欢欢转过身快步就进了房门,回身将门掩上。

    一道微风吹过,吹得郑宝有了些凉意,但不知是风凉,还是心凉?郑宝耷拉着眼皮低着头坐在石桌边,好像雕塑一样。

    时间有得时候过得很快,有得时候又过得很慢,这取决于人的心情。

    郑宝就觉得很难捱,他刚到家的时候太阳就在山头,他跟欢欢聊过之后,又回忆了一下这三年来与欢欢之间的点点滴滴,全都回忆完了,一抬头,发现太阳居然还在天边,红彤彤的阳光染遍了崇山峻岭,以及天边的白云。

    门吱呀一声开了,欢欢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她平时穿得都是羌人妇女日常所穿的粗布褙子,这时候却换上了一身水田衣。水田衣是用各色零碎的锦料拼合制成的,衣服上的色彩互相交错好像水田,简单而又别致。

    这身衣服还是去年过年的时候,郑宝用两只鸡跟城里的赵裁缝换的,几乎就没见欢欢穿过,其实她是舍不得穿。

    但她今天居然穿了,郑宝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

    郑宝神色复杂的看着欢欢:“我这次去榆州会很危险。”

    “不管你去干什么,你知道的,我能帮你。”欢欢说得很随意。

    郑宝知道她没有说谎,欢欢有一种特殊的本事,这次去榆州报仇,如果有欢欢在,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但他还是摇了摇头,仇家可是兵马众多的大明榆州总兵,就算欢欢有些本事,生死面前,恐怕也就是个摆设。

    “我已经记起来了,我有个亲戚应该就在榆州,我想去找她。”

    欢欢的眼神中露出一丝哀伤,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亲眼目睹父母被人杀害,然后又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这样的人生,实在令人悲悯。

    “去把鸡窝里的鸡蛋捡一下,攒够了五十个,去二婶那里换点银钱。”郑宝板着脸说道。

    欢欢是什么人,郑宝几乎比欢欢自己还要了解。她想跟郑宝一起去,所以顺口就撒了谎,谎言和表情配合,不认识欢欢的,一定会被她瞒过去。

    “我要被你骗了,我认你当姐姐。”郑宝腹诽道。

    不知道欢欢失去记忆之前是什么样的人,或许是个骗子出身吧?楚楚可怜的小表情以及颇具杀伤力的语气非常容易让人相信她。

    幸亏郑宝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年,欢欢的这套小伎俩骗的了别人,骗不了他。

    “二婶给的价格太低,不如去集市上摆个小摊。”欢欢很认真的说道。

    “明天初七,初二初七是叠溪集市,你可以早点去。”

    “我会的。”欢欢点点头。

    两人就这么非常默契的越过了刚才说的离开与分别的话题,这就是他们两人的日常。

    心照不宣,郑宝了解欢欢,欢欢也了解郑宝。郑宝做出的决定,绝不会有更改。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