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一次以夺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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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初七,子时三刻。

陆恒坐在寮房的床沿上,双手搁在膝盖上,盯着门板上的一道裂缝发呆。

屋里没有点灯,月光从窗纸上透进来,在地面上铺了一层冷白的薄霜。外面的虫鸣此起彼伏,外门寮房区在深夜里安静得像一座坟场。

他已经坐了半个时辰了。

两天前跟柳如烟达成交易之后,他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做准备。

先是白天以散步的名义在东区丁字排附近转了两圈,确认了赵明的寮房位置。

然后在昨天卯时远远跟了一趟赵明去后山跑步的路线,确认柳如烟提供的情报无误。

最后在今天傍晚张欣悦来找他的时候,他借口身体不适把她打发走了,独自一人在寮房里坐到现在。

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了。路线清楚,时机合适,手段确定。

但他还坐着。

不是犹豫。他在消化一个事实。

“你今晚要去杀一个人。”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这句话在脑子里翻来覆去滚了好几遍,每滚一遍都会带起一层不同的情绪。

第一遍是荒谬感,像在读一篇别人写的小说。

第二遍是紧张感,后背开始出汗。

第三遍是一种奇怪的平静,好像身体比大脑更早接受了这件事。

在地球上,陆恒是一个守法公民。

他交税、排队、等红灯,从不插队,更不会跟人动手。

他这辈子干过最出格的事大概就是在凌晨三点往邻居的门缝里塞过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能不能把你家狗管管,它叫了一整夜”。

那已经是他暴力倾向的上限了。

然而现在他要去杀人。

不是正当防卫,不是被逼无奈,不是狗急跳墙。是冷静地、有计划地、走过去,把一个睡着的人弄死。

为了什么?为了三枚丹药。

准确地说,是为了一个稳定的丹药供应渠道、一个可靠的内门盟友、以及由此带来的修为提升速度。

再往深里说,是为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活下去、活得更好、爬得更高。

赵明该死吗?

他勒索柳如烟,品行确实不端。但勒索不至死。在地球上,这顶多是敲诈勒索罪,判个三五年。

但这里不是地球。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法庭,没有律师,没有取证程序。

这里的规矩是:你有本事杀我,就杀;你没本事,就被杀。

赵明拿着把柄去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