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法典定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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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锡加身,荣宠已极。但林弈的目光,早已超越了个人权位的巅峰,投向了更为深远、关乎帝国万世基业的宏大图景。他深知,人治终有穷时,唯有一部能够超越帝王个人意志、凝聚国家共识的根本大法,方能将这数年来的改革成果固化下来,为这艘庞大的帝国巨舰奠定最坚实的龙骨。 承平二年,秋。在帝国朝局彻底稳定,各方势力皆俯首帖耳之后,一场意义更为深远、影响更为绵长的变革,在林弈的主持下,悄然拉开了序幕。 枢密院深处,一间戒备远比作战厅更为森严的密室内,烛火长明。林弈召集了以周文渊为首的最为核心、精通律法且完全忠于新政的官员团队,以及从各地征召而来的、不慕虚名、只求真知的饱学宿儒。他们面前堆积如山的,是自林弈掌权以来,所有关于科举、税赋、军事、吏治、土地等各方面改革的政令、条文、实践经验总结,以及大量前朝律法、古籍经典的考据。 林弈并未直接给出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确立了编纂这部根本大法的核心原则: “此法典,非为一姓之私,乃为天下公器。其宗旨,当为:限权、明责、惠民、强国。” “所有条款,需逻辑严密,言简意赅,务求可执行、可查验。既要立足当下国情,亦需留有因时制宜之余地。” 他亲自定下了法典的名称——《大炎宪纲》。“宪”,取其“法之根本”之意;“纲”,则为“统御万物之总绳”。这无疑是在向天下宣告,此典之地位,将凌驾于一切旧有律令之上,成为国家运行的最高准则。 编纂过程,旷日持久,争论激烈。每一个条款,每一个字眼,都经过反复的推敲与辩难。 关于科举,旧贵族出身的官员试图保留一些荫庇特权,但被林弈毫不留情地驳回。《宪纲》明确规定:“凡取士,必由科举。严禁诸色贡举及恩荫滥授。考试内容,除经义文章外,增算术、律法、农工、地理实学,比重各占其份。” 这将“学而优则仕”的寒门通道彻底制度化,并从知识结构上引导学子关注现实,打破了纯文学取士的窠臼。 关于税收,争议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国家收入与民生负担。《宪纲》确立了“量入为出,公平负担”的总原则,明文规定:“天下田亩,无论官民,一体清丈,据实纳粮。商税依货物价值、路途远近,分等课征,严禁关卡滥收。废除一切无名杂派,非经《宪纲》规定及朝廷明旨,不得加赋。” 这从法理上断绝了地方官吏和豪强随意盘剥的根源。 关于军事,《宪纲》明确了“军队乃国之干城,忠于社稷,非忠于将领私门”的原则。规定“枢密院总揽军令,兵部负责武官铨选与后勤,相互制衡。将领定期轮调,防止坐大。推行‘府兵’与‘募兵’结合之制,保障兵源与战力。将士军功授田、阵亡抚恤,列为定例。” 这系统地解决了前朝藩镇割据、武将拥兵自重的隐患。